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材料题
本案中,刘兴向法院提交了张林书写的借条、其向张林转账7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。下列表述正确的是(  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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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确答案:

A,B

本题解析:

按照证据与当事人所主张事实的关系,可以把证据分为本证与反证。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有肯定性作用的证据,称为本证。如本案中,原告主张被告应返还逾期借款,他向法院提交的被告书写的借条即为借款事实的本证,但“已用卖字画的款项偿还借款”并非本诉的反证,而是对刘兴提出借款主张的反驳,因此A项正确、D项错误。自认,是指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主张的案件事实予以承认。当事人张林承认借款的事实,属于自认,因此B项正确。
按照单个证据与证明对象之间的关系,可以把证据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。直接证据是指能够单独地、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。间接证据是指单个证据无法直接证明待证事实,而得通过与其他证据联合在一起,方有可能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。本案中,刘兴提出的其向张林转账7000元的银行转账凭证能够单独地、直接地证明待证事实,属于直接证据,因此C项错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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